山西消防照明火災疏散應急燈指示系統質量保證,歡迎咨詢,智能消防疏散指示及應急照明系統-實時監控功能:實時監控控制器的綜合運行情況,實時檢測系統供電通訊)網絡各回路開路、短路及連接態;實時監測與供電(通訊)網絡連接的應急燈具節點)開路、短路;實時監測應急燈具蓄電池、光源的故障;檢測蓄電池的壽命,定期檢測應急燈具蓄電池應急時間(電池容量);定期檢測系統應急預案啟動及應急轉換功能。
動態控制功能:
智能控制技術可遠程設定應急燈具(節點)基本工作方式,如持續式、非持續式、可控式;智能控制技術可以根據火災探測器報警的位置自動選擇逃生路線,控制標志燈導向箭頭方向;智能控制技術還可以遠程設定和控制語音提示、導光流、頻閃等其它聯動功能;配合檢測系統可以自動控制或手動控制應急燈具的應急轉換功能,以確保完成監控任務。實時監測與供電(通訊)網絡連接的應急燈具節點-開路、短路;
服務熱線 騰訊: 2496216577我們不做便宜低劣產品,我們只做高品質、高性價比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在大型空間建筑物中,目前廣泛采用的引導人員疏散的辦法是在建筑中疏散通道及其轉角處,走廊及出口處安裝固定方向式疏散指示燈和出口標志。這類固定方向指示疏散指示標志燈和出口標志燈在建筑樓宇內作為單體存在,無法做到響應火災現場的變化,更不能動態地調整逃生方向指示,存在著當疏散路線上或出口附近發生火災時仍然將人員引向危險區域的方向誤導隱患,給現場逃生帶來困難。此種方式已無法適應現代大型建筑的消防要求。系統應有下列自檢功能:
a)系統持續主電工作48h后每隔(30士2)d應能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 30 s〜180 s,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
b)系統持續主電工作每隔一年應能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人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至放電終止, 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持續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少于30 min;
c)系統應有手動完成a)和b)的自檢功能,手動自檢不應影響自動自檢計時,如系統斷電且應急 工作至放電終止后,應在接通電源后重新開始計時;
d)系統(地面安裝或其他場所封閉安裝的燈具除外)在不能完成自檢功能時,應在10s內發出故 障聲、光信號,并保持至故障排除;故障聲信號的聲壓級(正前方1m處)應在65 dB〜85 dB之 間,故障聲信號每分鐘至少提示一次,每次持續時間應在1 s〜3 s之間;
e)集中電源型燈具在光源發生故障時應發出故障聲、光信號;應急工作時間不能持續30 mn時,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發出故障聲、光信號,并保持至故障排除;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不能完成 轉人應急工作狀態時,應發出故障聲、光信號,并保持至故障排除;
f)集中控制型系統在不能完成自檢功能時,應急照明控制器應發出故障聲、光信號,并指示系統 中不能完成自檢功能的自帶電源型燈具、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的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