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涉及與諸多學科的相互交叉、滲透、融合,它不僅涉及物理學、化學、數學、機械、電子、建筑、信息、心理、生理等多種自然科學學科,還涉及法學、經濟學、哲學、管理學、教育學、災害學等等眾多社會人文科學學科。
消防工程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通過大量的實踐環節,增強理論教學效果,強化學生基礎理論與專業知識的掌握和創新思維與動手能力的培養。
本專業培養的學生具備較強的消防工程基礎理論、專業技術知識和工程設計能力,特別是在建筑消防工程和企業消防工程等方面獨具特色,屬于消防工程學科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消防工程系統包括:消防水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疏散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泡沫滅火系統、防火分隔設施(防火門、防火卷簾)等。
消防工程的工作包括:消防設計,消防施工,消防檢測,消防審批,消防驗收。
消防工程關系國計民生,關系到每個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所以要求消防工程從業人員要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同時,更要有社會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
建筑消防設施是保證建筑物消防和人員疏散的重要措施,是現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發達國家建筑消防設施建設比較成熟,據美國消防學會統計,最近幾十年中,美國安裝了建筑消防設施的建筑中發生火災,消防設施的有效率高達96.1%,很好地起到了保證建筑物的作用。而在我國,據公安部2010年不完全統計,已有40多萬棟安裝了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物中,消防設施完好率僅在30%至40%。許多建筑物由于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不當和消防產品質量等問題,導致建筑中的消防設施在發生火災時不能有效地達到保護建筑和人員疏散的作用,形同虛設。
《消防法》規定建設工程竣工應當依法進行消防驗收或備案,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驗收合格后,建設工程的消防設施如沒有很好的維護保養,很難保證其在發生火災時能正常工作。平時我們去一些車站、商場、酒店等公共場所時,經常會發現消防噴頭上懸掛有雜物,火災報警探測器上全是灰塵,出口和疏散指示燈不亮等,這些消防設施已經無法保證其在發生火災時正常工作。為保證建筑消防設施在發生火災時起到有效滅火和救援作用,《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一、范圍:
1、公眾聚集場所100平方米以上的 ;
2、危險品經營場所 ;
3、其它地方暢滬扳疚殖狡幫挾爆錨性法規規定的必須申報的經營店鋪。
二、消防藍圖的構成:
平面布置圖(有消火栓箱的布置)、噴淋系統圖、防排煙及新風系統圖、應急照明燈及出口指示的系統圖及布置圖、煙感及溫感的布置圖、消防控制室的圖紙、防火門的布置圖、防火卷簾的布置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