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額定起重量:指貨叉上的貨物重心位于規定的載荷中心距上時,叉車應能舉升的重量。(單位kg)
2. 載荷中心距:指貨物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規定距離。
國家規定:Q(代表載重量)電動叉車:
以電動機為動力,蓄電池為能源。承載能力 1.0~8.0噸,作業通道寬度一般為3.5~5.0米。由于沒有污染、噪音小,因此廣泛應用于室內操作和其它對環境要求較高的工況,如醫藥、食品等行業。隨著人們對環境保護的重視,電動叉車正在逐步取代內燃叉車。由于每組電池一般在工作約8小時后需要充電,因此對于多班制的工況需要配備備用電池。
電動揀選車
在某些工況下(如超市的配送中心),不需要整托盤出貨,而是按照訂單揀選多種品種的貨物組成一個托盤,此環節稱為揀選。按照揀選貨物的高度,電動揀選叉車可分為低位揀選叉車(2.5米內)和中高位揀選叉車(可達10米)。
承載能力2.0~2.5噸(低位)、1.0~1.2噸(中高位,帶駕駛室提升)。
低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
通常配備一個三向堆垛頭,叉車不需要轉向,貨叉旋轉就可以實現兩側的貨物堆垛和取貨,通道寬度1.5~2.0米,提升高度可達12米。叉車的駕駛室始終在地面不能提升,考慮到操作視野的限制,主要用于提升高度低于6米的工況。
高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
與低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類似,高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也配有一個三向堆垛頭,通道寬度 1.5~2.0米,提升高度可達14.5米。其駕駛室可以提升,駕駛員可以清楚地觀察到任何高度的貨物,也可以進行揀選作業。高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在效率和各種性能都優于低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因此該車型已經逐步替代低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
(一)檢查車輛
(1)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3)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行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電瓶叉車除應檢查以上內容外,還應按電瓶車的有關檢查內容,對電瓶叉車的電路進行檢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2)氣壓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才可起步。
(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4)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