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如下:
1、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及其他組織;
2、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提供與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復印件和商品發運單據復印件;
4、銀行承兌匯票是真實合法的且要素齊全,背書連續,符合《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要求。
對于背書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內容的票據,持票人將該票據向銀行貼現的,銀行即使取得該票據不違法且票據的形式要件亦合法,也只能要求除記載上述字樣的原背書人以外的出票人、承兌人及背書人承擔票據責任,接受該種票據貼現有一定的資金風險,所以,應當在充分衡量風險后,斟酌是否予以接受。
出票銀行在企業當地時:
1、企業準備好匯票原件、蓋好背書章、提供清晰票面復印件、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款收款單位名稱、帳戶、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大額支付號。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銀行和企業在出票銀行柜臺查詢,約 分鐘查好;
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銀行即電話通知自己銀行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劃款 貼現款約 分鐘到帳。
4、企業確認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款到帳 即交易完成。
在國際市場中,一張遠期匯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取得票款,可以經過背書將匯票轉讓給銀行或貼現行或金融公司,由它們扣除一定貼現利息后將票款付給持有人,這種行為叫做貼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