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高空作業通常指的是高處作業,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準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懸空作業是指: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進行高處作業。其特點是在操作者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
建筑施工中的構件吊裝,利用吊籃進行外裝修,懸挑或懸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澆砼等項作業都屬于懸空作業,由于是在不穩定的條件下施工作業,危險性很大。
屋面檐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應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業不能背向檐口移動;使用外腳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桿要高出檐口1.2m,并掛好網,檐口外架要鋪滿腳手板;沒有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應在屋檐下方設網。
要按規定要求設置網,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層要設一道3~6m寬的網。如果高層施工時,首層網以上每隔四層還要支一道3m寬的固定網。如果施工層采用立網做防護時,應保證立網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網要搭接嚴密。并要保證規格質量,使用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