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現
賣方收到銀行承兌票據后若遇資金短缺,可持票向銀行申請貼現,及時補充流動資金。
背書轉讓
企業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后在票據到期日之前可以背書轉讓,將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給付對價的下一家企業,這也實現了票據的信用貨幣功能。
用應收票據而不是現金支付貨款,可以降低公司的資金成本、緩解財務壓力。
其實還有一種方式比轉讓應收票據更加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收益,那就是質押。與背書轉讓應收票據相比,質押的方式使開出的應付票據到期日肯定可以再晚一些日子,這中間資金的利息就歸公司享有了。按照七天通知存款1.71%利率計算,能延長10天以上的匯票背書轉讓就不如質押重新開票劃算了。至于貼現應收票據要付貼現利息,就更不可取了。
銀行承兌匯票拆分業務是指客戶將其持有的大面額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銀行或中融票據,為其承兌多張銀行承兌匯票,多張匯票金額合計等于大面額匯票,到期日晚于大面額匯票,但不超過6個月。
一些企業在商品交易中獲取較大面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又需要向其多家供貨單位分別付款,付款金額又往往小于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如將其貼現后付款,需支付貼現利息,增加財務費用;如果銀行將其換開成多張小面額的銀行承兌匯票,可便于企業對外付款,且節約費用支出。
貼現業務中貼現利息的取得是在業務發生時即從銀行承兌匯票票據面額中扣除,是預先扣除票據貼現利息。而貸款是事后收取貸款利息,它可以在期滿時連同本金一同收回,或根據合同規定,定期收取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