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條根據有關規定,規范學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招生形式有:參加成人高等教育的學生。
第三條學校的校名為長春理工大學(國標代碼為10186),普通高等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7089號(郵政編碼:130022),現有東校區、西校區、南校區、北校區四個學區。
第四條學校為公辦、全日制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畢業學生達到畢業要求后,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畢業學生達到學位要求后,頒發學位證書。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方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函授站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招生領導小組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函授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三章入學考試
第九條成人高等教育考生的文化課各科目考試均須參加“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四章錄取規則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按“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在實行按志愿投檔的省市區,學校優先錄取志愿考生,在志愿錄取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一志愿考生。
報名條件:
1.報考高中起點專科及高中起點本科須持有高中、職高、中專、技工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
2.報考專科起點本科須持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或正規畢業證明書。
2020年長春理工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招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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