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國與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FORM P) 對巴基斯坦可以簽發《〈中國與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2006年1月1日起雙方先期實施降稅的3000多個稅目產品,分別實施零關稅和優惠關稅.原產于中國的486個8位零關稅稅目產品的關稅將在2年內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為`零,原產于中國的486個8位零關稅稅目產品實施優惠關稅,平均優惠幅度為22%.給予關稅優惠的商品其關稅優惠幅度從1%到10%不等。
9、ECFA原產地證明書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英文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ECFA;臺灣方面的繁體版本稱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原稱為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或稱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英文簡稱CECA,即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原產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國的特定機構出具的證明其出口貨物為該國家(或地區)原產的一種證明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書》是證明有關出口貨物原產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證明文件。
核定關稅的依據; --確定采用何種非關稅措施的依據; --國家貿易統計和制定政策的依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享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從事“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業務的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均可根據需要申領辦理《原產地證》。
2.申請簽證:申請單位應至少在貨物出運前3天,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簽證,提交下列文件:
(1) 一般原產地證申請書一份;
(2) 繕制正確、清楚并經申請單位手簽人員手簽和加蓋公章的一般原產地證一式四份;
(3) 出口商的商業發票副本一份;
(4) 含有進口成份的產品還得提交產品成本明細單。
3.申請簽發"后發證書":原產地證一般應在貨物出運前簽發,但如屬特殊情況,未能及時申請簽證,簽發機構可酌情辦理"后發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