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19座以下出租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外,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機動車排放有關規定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定的,可延緩報廢,但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準第二條規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需按公安部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排放規定的應當強制報廢。
公司專門回收報廢汽車。對一些尾氣不合格、噪音大、車況差的車輛,進行回收拆解,對五大總成(前后橋、變速箱、車大架、發動機、方向機)徹底進行拆解,并對空調制冷系統的報廢車中氟利昂制冷劑進行回收分類儲存,完全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汽車回收標準。
1.車主將需報廢的車輛、行駛證、車牌照交我公司待辦報廢手續。單位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個人需提供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填寫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單位蓋章/個人簽字。
2.報廢車輛進廠后,登記、編號、過磅。驗車后核對車架號、發動機號是否與行車證相符合。
3.車管所民警查驗報廢汽車發動機號及車架號,并且現場監督銷毀,對監銷后的車輛逐一照相、填寫報廢車銷毀檔案表。
4.將報廢車牌照送交車管所注銷并領回證明,需保留牌號的車主提前說明。
5.在車輛無檔案鎖死,無違章,且發動機號、車架號相符的前提下,五個工作日辦理完報廢手續。將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注銷證明交給車主,符合領取優惠補貼的車主由本單位代辦,報廢手續完畢。
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小轎車,貨車,老舊機動車,事故車的報廢解體業務,包括九座以下(含九座)非營運客車,鐵馬,奔馳,紅巖,旅游客車,大貨車,吊車、消防車、鉆探車,半掛車,私家車等車型,如果您的車輛需要報廢或有相關問題咨詢,請您撥打24小時服務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