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會計做賬實操 原始憑證種類有哪些 填制要求
宣城會計做賬實操 原始憑證種類有哪些 填制要求
原始憑證的種類有哪些?
原始憑證按照取得來源可以劃分為:自制憑證和外來憑證。如領料單、入庫單、借款單、報銷單等屬于自制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飛機票、火車票等屬于外來憑證。
原始憑證按照格式可以劃分為:通用憑證和專用憑證。如銀行轉賬結算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屬于通用憑證;領料單、差旅費報銷單、折舊計算表等屬于專用憑證。
原始憑證按照填制手續和內容可以劃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以及匯總憑證。收料單、收據、發貨票等屬于一次憑證;限額領料單屬于累計憑證;發料憑證匯總表、差旅費報銷匯總表等屬于匯總憑證。
原始憑證填制有何要求?
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包括1.記錄真實;2.內容完整;3.手續完備;4.書寫清楚;5.規范、連續編號;6.不得涂改、刮擦和挖補;7.填制及時。
其中:
內容完整是指完整地記錄了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填制憑證單位名稱和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
手續完備包括以下內容:1.單位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相關負責人的簽名或蓋章;2.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3. 從外部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4. 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原始憑證有其他錯誤的,比如日期、單位寫錯,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