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質——資格認證——認證合格后取得資質才有資格從事或經營某方面的業務。 2.建筑企業的資質——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應當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3.建筑業企業資質分類——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7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3]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筑(建筑物、構筑物)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管理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已經取消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級資質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6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建筑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