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總承包序列內選擇一類資質作為本企業的主項資質,并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資質,也可以申請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四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l 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十二個類別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八、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二、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
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于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過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 5、企業已建立內部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臺,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絡化;已建立并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件,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二級資質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6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建筑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