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條件下木材由樹皮,木質部和髓心組成。
樹皮:包裹在木材的干、枝、根次生木質部外側的全部組織;
形成層:位于樹皮和木質部之間,由于形成層的分生功能,木材直徑會變粗;
次生木質部:位于形成層和髓心之間,來源于形成層的分裂生長;
髓心:一般在樹干的中間位置,由木質部包裹,提供幼樹生長的養分,生命周期短;
密度是某一物體單位體積的質量,通常以g/cm³ 或kg/m³ 表示。木材系多孔性物質,其外形體積由細胞壁物質及孔隙(細胞腔、胞間隙、紋孔等)構成,因而密度有木材密度和木材細胞物質密度之分。前者為木材單位體積(包括孔隙)的質量;后者為細胞壁物質(不包括孔隙)單位體積的質量。
氣干密度,是氣干材重量與氣干材體積之比,通常以含水率在8%~20%時的木材密度為氣干密度。木材氣干密度為中國進行木材性質比較和生產使用的基本依據。
木材密度的大小,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其主要影響因子為:木材含水率的大小、細胞壁的厚薄、年輪的寬窄、纖維比率的高低、抽提物含量的多少、樹干部位和樹齡立地條件和營林措施等。中國林科院木材工業研究所根據木材氣干密度(含水率15%時),將木材分為五級(單位:g/cm³):
很小:≤0.350;小:0.351-0.550;中:0.551-0.750;大:0.751-0.950;很大:>0.950。
含水率
指木材中水重占烘干木材重的百分數。木材中的水分可分兩部分,一部分存在于木材細胞胞壁內,稱為吸附水;另一部分存在于細胞腔和細胞間隙之間,稱為自由水(游離水)。當吸附水達到飽和而尚無自由水時,稱為纖維飽和點。木材的纖維飽和點因樹種而有差異,約在23~33%之間。當含水率大于纖維飽和點時,水分對木材性質的影響很小。當含水率自纖維飽和點降低時,木材的物理和力學性質隨之而變化。木材在大氣中能吸收或蒸發水分,與周圍空氣的相對濕度和溫度相適應而達到恒定的含水率,稱為平衡含水率。木材平衡含水率隨地區、季節及氣候等因素而變化,約在10~18%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