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總體布局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消防的要求。
1.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性質、生產經營規模、建筑高度、建筑體積和火災風險,綜合考慮周圍環境、地形條件和主導風向,合理選擇建筑物位置。
2.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劃分生產區、倉儲區(含露天倉儲區)、生產輔助設施區、行政辦公區、生活福利區等。同一企業內有不同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建筑,應盡量布置具有相同或類似火災危險性的建筑,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便于管理。
3.為防止火災因熱傳導、對流熱和輻射熱的影響蔓延到相鄰建筑物或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空間,為消防創造有利條件,各建(構)筑物、堆場、儲罐之間的消防距離,總平面布置應合理確定電力設施和電力線路。
4、根據每個建筑物的使用性質、規模和火災危險性,考慮消防車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面。
建筑材料防火原則主要包括:
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材料的數量。如果因條件或特殊裝修要求必須使用可燃材料,則材料應為阻燃材料;
與電線或加熱物體接觸的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處理;
樓梯、管道井和人員走道等垂直通道應使用不可燃材料。
施工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1、工程合同的施工內容、范圍等事項在施工前確認。施工方案、安裝圖、系統圖、接線原理圖等施工技術文件、法律法規應熟悉清楚。
2、按合同及圖紙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勘察,查閱、核對其他相關專業、工種圖紙。了解項目現狀與圖紙要求是否存在沖突或不一致,并填寫相應記錄。
3.明確主要材料和設備的采購要求。確定品種、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生產廠家、資質、服務狀態等細節。
4、明確施工方法、作業順序和工藝要求,明確技術交底和交底。進場前應進行施工及相關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和紀律的教育。
5、與甲方監理及相關工種進行必要的溝通、溝通與配合,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藝及施工進度計劃。
6、對于不明確和疑點,及時與相關方聯系,并在施工前妥善解決。
7.所有施工機具、儀器應滿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執行其性能、規格和數量,并進行檢查和測試,以確認其性和有效性。
8.進場的材料、原材料、機具、器具等應符合國家或有關部委現行標準,并附有制造廠有效的資質證書、試驗報告、材料清單、合格證、說明書等,并進行檢驗,按要求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填寫相應記錄。
9.所有專用系統設備、系統設備等進場后應單獨存放,不得倒置、傾斜、傾倒、損壞、受潮或損壞。安裝前,應與制造商代表或技術人員一起進行開箱檢查、檢查和試驗,并簽字交接。并填寫相應的記錄。
10.識別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如果可能發生事故,應考慮預防措施,并做好應急準備。
11、現場施工過程中,應按質量控制和過程控制的要求做好各項記錄,做到逐項記錄和跟蹤。如有差錯,便于及時預防和糾正,明確責任。
自動報警系統問題:
1.每層隔離模塊未安裝,導線絞接未焊錫;
2.車庫防火閥控制(閉鎖)線未接至風機控制柜,且防火閥輸入模塊未安裝;
3.消防報警主機未接地及開機測試;
4.非消防電源切斷功能未安裝;
5.報警聯動編程:不要遺漏。聲光、防火卷簾等同時聯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