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建筑消防設施設計缺陷的根本原因在于,許多消防設計人員未能充分了解**消防設計標準和規范,在設計過程中沒有運用自己的半知半解進行消防設計。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消防設施的設置和布置有明確要求。在設計醫院建筑的消防功能時,應在民用建筑消防設計的前提下,更加重視和掌握醫院建筑消防設施配置和設計的相關規范規定。
總平面消防設計中,規范對醫院建筑的長度、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制氧機房、氧氣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液氧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有明確規定,室外停車場與建筑物的消防距離、消防道路轉彎半徑、直升機停車場等。
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設計應按照規范和標準進行。根據規范設計標準,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多層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6m,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高層建筑與多層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9m,高層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應大于13m,建筑表面為平屋頂。如果屋頂有女兒墻,建筑物的高度應包括兩種高度:室外設計地面和屋頂表面。
疏散
人身是消防的重中之重。以人為本的消防理念必須始終貫穿于整個消防工作之中。從特定的角度來看,疏散是建筑防火基本、關鍵的技術,也是建筑消防的核心內容。
火災時確保建筑物內人員的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涉及建筑物結構、火災發展過程、建筑物消防設施配置和人員行為等諸多基本因素。
疏散的目標是確保建筑物內的疏散時間必須小于火災發展到危險狀態的時間。
建筑疏散技術的關鍵是:緊急出口、疏散出口和緊急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位置和疏散距離。
消防水系統問題:
1.室外栓消防管網自來水未通;
2.噴淋濕式報警閥未調試(近端及遠端測試報警閥是否報警);
3.室內噴淋及消火栓系統管網內未通水;
4.消防水泵未調試;
5.屋頂穩壓系統未調試;
6.水流指示器(與信號蝶閥間距不小于5倍管徑)未調試;
7.起泵返回信號是否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