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產業政策及相關標準。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國成立時設立的燃料工業部。 1982年能源委員會成立,承擔能源行業監管職能。 1988年能源部成立。 1993年能源部撤消。 2008年成立國家能源局,下轄11個局機關。 2010年1月28日,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
發展規劃司 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建議,組織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參與研究全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承擔能源綜合業務。 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 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承擔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能源行業標準(煤炭除外)。
綜合司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保密、信訪,以及能源行業統計、預測預警等工作,承擔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