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專注于提供代開醫院病假條、病歷單、診斷證明、醫院證明、病假單、化驗單、懷孕證明等相關服務,我們秉承“為合作伙伴創造價值”的核心價值觀,并以“誠實、寬容、服務”通過為客戶代開醫院證明行業創造有用價值。我們認為誠信是一切合作的基礎,寬容是解決問題的前提,創新是發展事業的利器,服務是創造價值的根本。
請病假條的總體原則
1、具有醫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權的臨床醫生,才具有開放病假條的權利
2、醫生只能給親自診治的病人開具病假條,同時在病歷、門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以備核對;病假書必須經醫務科 加蓋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門診病人假條休息時間不超過7天,每次持續時間也不超過7天,連續休假時間不超過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對短期內難以康復的嚴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個月。3個月必須經科室主任批準、簽名,3個月以上的需醫務科審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
病 假 單
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因患______病,需休息_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請貴單位給予配合。
醫師:
XX醫院(蓋章)
年月日
(無醫師簽名、醫院蓋章無效)
病情診斷證明生活中常見用途
1:用于交通事故傷情鑒定
主要是指醫生為因交通事故致傷、致殘的患者開具的一種。
2:用于民事、刑事糾紛
主要是指醫生在為因民事糾紛滬或者刑事糾紛案件中致傷、致殘的患者開具的一種。
3:用于醫療保險
主要是指醫生為需要將診療費用進行農村合作醫療、商業醫療、社會醫療保險等進行報銷所用的患者所開具的一種。
4:用于病情診斷
主要是指醫生在為需要證明進行原因、病情嚴重程度等鑒定的患者開具的一種,以使患者能夠運用相關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用于殘疾定級
主要是指醫生為需要進行殘疾分級鑒定或者證明身有某種疾病的患者所開具的一種。
6:用于退票
主要是指醫生為需要出行的患者開具診斷證明,幫助退機票、車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