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三)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病假超過規定醫療期的,需重新評定崗位級別,醫療期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病假期間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1年未滿3年者,為本人工資50%;3年及3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60%。
一般需要醫院開具流產證明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
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如果是已婚女員工,
則可以通過就醫證明就可以請到流產假。若女員工是未婚先孕流產的,不享受流產假期,
女員工能提供醫療證明的,可以按病假待遇處理。也就是說只要有就醫證明即可。
請病假:
1、必須要有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書》,證明書要由主治醫生簽名并加蓋醫院公章才能有效。
2、請假條。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
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
病歷證明是指病人的出、入院證、出入院記錄、特殊檢查報告(比如B超、CT等),有這些基本上就能證明你的病情。 病假條是請假專用的證明,去醫院看病掛號對應相應的病情會給你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