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履約保函主要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無條件銀行保函。銀行在見票后即刻支付,無需業主提供任何證據。
有條件銀行保函。銀行在交易之前,要求業主提出原因,強調承包單位執行合同不成功、不可執行其業務或毀約,并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所受損失的計算數據等。
這兩種類型的保函均用于保證承包方或申請人履行合同中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工程履約保函有效期限是多久?
有效期限:30天至180天,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37號 )第二十六條:
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約定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為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
保證履約保函是指債務人提供保證履約保函,以確保債務人能夠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保證履約保函的優點是可以提供更強的保障,債權人可以放心,因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履約保函是由保證人出具的,一旦債務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索賠,從而獲得損失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