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證照情況:法人營業執照的有效性及與資質證書上載明的信息一致性。
建筑設計資質證書的有效性、等級及范圍是否合規。
生產許可證的取得與有效性。
人員情況: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和其他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以及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記錄是否符合資質標準。
主要負責人(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等)的任職資格、實際在職狀態及其是否取得必要的生產考核合格證。業績情況:企業完成的設計項目業績,包括項目的規模、類型、設計質以及是否存在設計責任事故。
企業管理情況:財務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利潤等財務指標。
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質量保證體系、生產管理體系、檔案管理等。
市場行為,如招投標活動、合同履行、工程款支付、誠信記錄等。
設施設備:是否具備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固定工作場所、設施設備和技術裝備。
法律規范遵守:企業是否遵守了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違反建筑市場秩序、工程質量、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違規記錄。
上報數據核實:核實企業上報的各類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比如上年度的建筑行業統計報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