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是指在招標投標中招標人為保證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等,要求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銀行出具的書面擔保。申請條件:
1招標文件資料。
2基礎交易合同資料及公司對同類工程的履約記錄等資料。
3保函格式(通常招標文件中備有要求的格式文本)。
4授信所需的常規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財務報表、公司的決議等。
投標保函適用于所有公開招標、議標時,業主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情況。 招標人為避免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改標、撤標,或中標后拒簽合同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投標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預付款保函指擔保人(銀行)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銀行根據設備或技術引進方請求,以出具補償貿易保函的形式向設備或技術提供方提供第三方保證。補償貿易保函的服務對象是補償貿易項下的設備或技術使用企業,為其向設備或技術提供方承諾,當設備或技術引進方在設備或技術引進后的一定時期內沒有將以其所生產的成品或其他產品來抵償所引進的設備或技術的價值,或沒有以成品的外銷所得的款項支付所引進的設備或技術,而且屆時無法或無力做出支付或抵償行為時,銀行將根據設備或技術提供方要求,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