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這種考核稱為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
計量認證的評審依據是什么? 在2007年以前,我國是依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國是依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詳情請見[關于印發《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通知]。
計量認證使用何種評審準則? 2001年國家頒布了《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試行)》,在同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同時廢止原評審準則JJG1021-90。目前計量認證所遵循的評價體系:《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同時補充了我國計量法制管理的規定內容。
計量認證如何分級?如何組織實施? 計量認證分為兩級實施。一個為,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另一個為省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計量認證辦公室(計量處)承辦。不論是還是省級,實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論是還是省級認證,對通過認證的的檢測機構資格在全國均同樣法定有效,不存在辦理部門不同效力不同的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