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是一項法律行為。因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就債務重組這一締約過程的核心是雙方間重新進行的債權、債務確認。該確認本身體現著新的法律關系的產生。舉個例子說,以資產清償方式進行的重組是債權人與債務人變更債權、債務合同并依約履行的行為。而以債權轉股權方式的重組是將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合同關系轉變為股權投資關系的行為。
債務重組的原則:
一般應遵循的程序是核銷已經損失或無法收回的資產及損益賬戶上的借方余額,對資產進行重估價,以確定其對于企業的當前價值。確定企業在不繼續融資的情況下是否能夠繼續交易,或者如果需要進行繼續融資,確定所需的金額、形式以及可提供融資的人士。
債務重組有以下主要方式:
1、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
2、債務轉為資本: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4、采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
濰坊個人債務優化要求:
工作單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上市公司、500強等優良公司,公積金基數大于5千。
